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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做好“元旦”节日安全工作的通知
 关于做好“元旦”节日安全工作的通知
【字体: 】【日期:2018/12/29】【作者/来源:保卫 】【阅读:0次】【关 闭
 

学校各部门:

    当前,是各类案件、事故高发期。为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,现将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《关于做好“元旦”节日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转发你们。请结合学校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方案》、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》、《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》一并抓好落实,做好工作台账,若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。学校综治办将不定期组织检查。

 

附件:省厅安全保卫处关于做好“元旦”节日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综治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12月29日

 

 

附件:

 

关于做好“元旦”节日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“元旦”节日将至,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是放假前对校园防火、防盗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;二是放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假日期间注意交通安全、饮食卫生、防止意外伤害、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;三是节日期间要加强对校园的巡查管控,尤其是跨年夜期间加大巡查力度,及时发现排除各类安全隐患。四是师生集体外出要按规定报批报备,制定应急预案,租用和乘坐正规车辆,对外出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,加强跟踪管理。五是粤北地区要加强冰冻雨雪灾害防御工作,严密防范道路结冰、大雾带来的交通事故。六是各地各学校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,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,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省教育厅值班电话:020-37626346,传真:020-37626613。2018年12月29日08:50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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