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设施作为校园基础设施之一,对校园消防、减灾抗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然而,我校的消防设施却屡屡遭人恶意破坏、挪用等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。其中,消火栓更是保证校园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。火灾发生后,若就近的消火栓无法出水,就会贻误救援时机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针对任何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单位,将责令其整改,并处以5000至5万元罚款;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。下面是校园内部分违反规定的现象: 1、33栋晚归学生挪用消防水带爬墙回宿舍。
2、38栋天台随意丢弃灭火器。
3、3、4、38栋学生宿舍消火栓被恶意破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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