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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消防设施遭人为损坏情况反应
 
【字体: 】【日期:2016/5/27】【作者/来源:保卫 】【阅读:3次】【关 闭
 

    消防设施作为校园基础设施之一,对校园消防、减灾抗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然而,我校的消防设施却屡屡遭人恶意破坏、挪用等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。其中,消火栓更是保证校园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。火灾发生后,若就近的消火栓无法出水,就会贻误救援时机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。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针对任何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单位,将责令其整改,并处以5000至5万元罚款;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。下面是校园内部分违反规定的现象:
1、33栋晚归学生挪用消防水带爬墙回宿舍。
           

238栋天台随意丢弃灭火器。

           

33438栋学生宿舍消火栓被恶意破坏。

           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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